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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科教室管理規則 / 電腦教室管理辦法

清華高中電腦教室管理辦法

 

 1058月訂定

 

一、依據「電腦教室使用班級分配表」所排定時間進入教室上課,非經任課教師許可,不得進入電腦教室。

;、不得攜帶任何飲食類、鐵器類及足以損壞電腦之物品進入電腦教室,違者一律記警告一次。

三、上課時間不得擅離教室、任意喧嘩或到處走動。

四、教室內物品非經許可,不得攜帶外出。

五、.每節下課後,任課教師負責檢查、關閉冷氣機電源、電腦教室總電源,並交待班長或服務股長將桌椅排列整齊,維護室內整潔,切實關閉門窗,如未關閉而遭受破壞時由該班負責賠償。

六、需要指導老師在場,熟電腦及週邊設備使用方法及開、關機程序後,經老師同意才能開始操作,並不得任意移動電腦及其週邊設備。

七、.上課時每位同學依照規定位置入座,未經老師同意者,不得任意更換位置或桌椅。多餘電腦設備,未經老師同意,不得使用。

八、上課前每位同學光行檢查自己使用之電腦設備,是否損壞,多餘未使用之電腦設備由班長及副班長負責檢查。並將使用情形詳細填寫於「實習工場日誌」上,如發現故障或損壞、不宜使用,立即報告任課教師複檢,並追究責任;若屬人為損壞,應照價賠償,並由任課老師登入維修系統填報。

九、任課教師負責將所有故障之設備登入本校網頁之電腦報修系統,若未於一週內修理完成,請通知電腦中心。

十、教室桌椅保持整潔,不得任意拋棄紙屑。

十一、教室內之電腦設備、桌椅、門窗玻璃、牆壁等不得任意毀損或塗寫及張貼,若有破壞,班長應立即報告任課老師,並追究賠償責任。

十二、使用電腦教室,不得進行與上課內容無關活動,違者記警告乙次。

十三、負責打掃同學,地板及桌椅,宜用拖把或抹布浸水扭乾後擦拭。電腦及其週邊設備必須使用清潔乾燥抹布擦拭。

十四、本辦法經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亦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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