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市清華高級中等學校因應傳染病疫情防疫小組
一、 依據 109 年 1 月 30 日桃園市教育局桃教體字第1090007514號函辦理。
二、目的:為避免本校教職員工生感染病毒,進而有效防治疫情在校園內流行,以確保師生健康。
三、傳染病防疫小組名單及工作職掌:
職稱 | 姓名 | 職掌 |
召集人 (校長) | 呂本源 | 1.督導全盤防疫作為。 2.召開防疫小組會議。 |
副召集人 (教導主任) | 陳昭宏 | 協助督導執行校園疫情全盤因應事宜。 成立緊急應變小組統籌相關防疫事項。 督導教學組先期完成學校停課、復(補)課之規劃。 協助召開防疫小組會議,並任本校發言。 |
執行督導 (總務主任) | 范姜美芳 | 1.協助督導執行校園疫情全盤因應事宜。 2.隔離場所、設施等之規劃。 3.隔離或封鎖區域之管制。 |
執行督導 (副學務主任) | 洪雋翔 | 1.協助督導執行校園疫情全盤因應事宜及緊急連絡窗口。 2.監督並落實疫情通報作業,啟動緊急應變措施。 |
執行秘書 (訓衛組長) | 謝忠煌 | 1.對全校師生進行衛教宣導。 2.督導學校防疫宣導因應疫情之相關作為,及醫 護相關之因應措施。 3.定期清潔班級課桌椅、門把、公共區 域的公 共用品、教具等,並穿戴手套及口罩進行清潔作 業。 |
委員 (護士) | 李彥慧 | 1 執行校園傳染病防治之各項工作。 2.針對病假員生進行了解,早期發現疑似傳染病 例。 3.提供教職員工生各項傳染病之正確防治措施資 訊。 4.協助感染或疑似病例之教職員工生就醫事項。 5.詳實記錄發現病例.照護與轉介就醫過程並通 報主管。 6.協助衛生單位的防疫措施。 7.協助衛生單位進行接觸者預防性投藥。 8.疑似個案追蹤及疫情調查。 9.確定及疑似病例或居家隔離之教職員工生返校 後之照護。 10.協助衛生單位檢體收集,協助疑似個案追蹤 及疫情調查。 11.進行傳染病防治相關教學活動。 |
委員 (生輔組長) | 洪雋翔 | 1.彙整校園疫情狀況,依相關規定通報有關單位,落實疫情通報作業。 2.各單位發現所屬同仁或教職員生有疑似病例及 確定病例時,需依學校人員疫情處理流程,上網 通報校安中心,啟動防治處理系統。 3.執行疑似病例或可能病例之學生請假規定、停止上學規定及學生遭隔離、疑似病例及可能病例之請假規定,並掌握出缺席狀況。 |
委員 (教學組長) | 郭家吉 | 依疾管署疫情資訊及配合教育部律定之停課標準,先期完成學校停課、復(補)課之規劃。 2.臨時課務調配工作。 |
委員 (庶務) | 黃成章 | 1.校園防疫物資採購。 2.傳染病盛行期間公共場所之消毒。 3.配合衛生與環保單位辦理校園環境消毒。 4.防疫物資之管理,補充與發放。 |
委員 (人事) | 余淑芳 | 1.管理教職員工出缺席狀況。 2.教職員工事,病假原因了解,發現其本人或家屬有感染或疑似傳染病症狀者知會健康中心, 以進行必要之監測與管理。 3.遭感染或居家隔離之教職員工請假事宜。 4.協助參與傳染病防疫工作之教職員工壓力調適 或安排其接受心理輔導。 5.辦理因遭感染而病逝之教職員工撫卹事宜。 6.辦理傳染病防治獎懲事宜。 |
委員 (輔導老師) | 黃聖成 | 1.進行罹病,接觸者或遭居家隔離之師生心理輔 導。 2.進行全校師生輔導,避免發生罹病.接觸者或 遭居家隔離之學生被排斥。 |
組員 | 全體教師 | 初級預防並將防治觀念融入教學。 |
四、本計畫實施辦法經校長核准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清華高中學生在校期間防疫措施
109年2月
一、開學後二週,到校請配應佩戴口罩,以確保防護工作。
二、各學制及班級已配發耳(額)溫槍乙隻,每日需進行二次量測工作,請每日到校後先量測體溫,並登載於點名板上,於早上第一節上課前完成量測,第二次量測於午休前完成。
三、學校各班發放酒精供洗手消毒用,各洗手台備有香皂清潔使用。
四、常態性環境及清潔消毒:學校教職員工應定期針對學生經常接觸之物品表面(如門把、桌面、電燈開關、或其他公共區域)進行清潔消毒,以 1:100 (500ppm)漂白水稀釋液進行擦拭(各班級及辦公室請到健康中心取用)。
五、主動關心學生健康狀況:班導師或授課教師應注意學生是否有發燒、咳嗽或非過敏性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。
六、強化衛生教育宣導:加強勤洗手、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,保持 個人衛生習慣(如:打噴嚏、咳嗽需掩住口、鼻,擤鼻涕後要洗 手)及妥善處理口鼻分泌物等,及儘量避免出入人潮擁擠、空氣 不流通的公共場所等衛生教育宣導,並落實執行。
七、安置處所:學生或教職員工如在校期間出現發燒及呼吸道症狀,除戴上口罩,日校學生安置於健康中心旁製版室,並通知家長帶回就醫,教職員工直接請假就醫。
八、維持教室內通風:打開教室窗戶、氣窗,使空氣流通,維持通風 設備的良好性能,並經常清洗隔塵網,若環境為密閉空間,應打開窗戶和使用抽氣扇,沒有必要,盡可能不使用冷氣空調。
九、加強通報作業:如發現疑似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學生,通報衛生局或撥打 1922 協助轉診,如有其他突發群聚疫情,學校應依規定通知桃園市教育局及會同衛生主管機關處理,並應至「教育部校園安全通報網」進行校安通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