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中)低收入戶及特殊境遇子女學雜費減免 | ||
類別 | 減 免 標 準 | 備註 |
低收入戶 | 減收全部學、雜費、實習實驗費 | 請繳驗(中)低收入戶證明 |
中低收入戶 | 符合免學費資格者,另減收十分之六雜費、實習實驗費/不符合免學費資格者,減收十分之六學費、雜費、實習實驗費 | |
特殊境遇 | 符合免學費資格者,另減收十分之六雜費、實習實驗費/不符合免學費資格者,減收十分之六學費、雜費、實習實驗費 | 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或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開立之有效期限內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證明文件,及戶口名簿(包括詳細記事)或3個月內申請之其他戶籍資料證明文件(包括詳細記事)。 |
符合申請資格者,請攜帶證明文件至註冊組填寫申請表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