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、研習時數與學校重要數字統計 八、研習時數與學校重要數字統計
學年度 | 學年度 | ||
特殊教育 | 1、特教教師參加特殊教育專業研習18小時以上(含進修學分) | (1/2)*100%=50(%) | (1/3)*100%=33(%) |
2、普通班教師參加特殊教育相關知能研習3小時 | (17/19)*100%=89.4(%) | (21/22)*100%=95.4(%) | |
性別平等教育 | 3、辦理性別平等教育每學期四小時(每學年度八小時) | 0(%) | 0(%) |
環境教育 | 環境教育指定人員姓名 | 袁華崧 | 汪錦堂 |
是否完成全校環境教育法4小時申報(請打勾)是■ 否□ | |||
環境教育指定人員是否取得認證(請於2年內完成認證,以100年基準) 是■ 否□ |
【說明】
1. 第1項計算公式為: (特教教師參加特殊教育專業研習18小時以上人數/特教教師總數)*100%。
如:學校有五位特教教師,若僅有四位參加18小時以上研習,計算方式為(4/5)*100%=80%。
2. 第2項計算公式為: (普通班教師參加特殊教育相關知能研習3小時人數/普通班教師總數)*100%。
如:學校有40位普通班教師,若僅有35位參加3小時特殊教育相關知能研習,計算方式為(35/40)*100%=87.5%。
3. 第3項計算公式為:(學校每學年度辦理性別平等教育小時數/8)*100%。
如:110學年度辦理了10小時性別平等教育,計算方式為(10/8)*100%=125%。
4. 請各校將計算公式也輸入方格內(如下方示意圖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