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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務評鑑附表 / 表19 教師教學檔案

一、目的

本表係用來了解學校教師教學與專業精進之情形,供評鑑委員參考。

二、填表說明

1.       教師教學檔案內容以近兩年來教師在校任教、服務與進修研究為主。各學(期)若未更新調整,可臚列特別之項目呈現即可。

2. 教師教學檔案應為精華資料,以包含下列諸項為原則:

(一)課表(含兼課、輔導課、重補修)。

(二)任教科目教學資料:如教學(學習)目標、教學大綱(計畫)、教學進度表、教學活動設計、教學媒體應用、自編教材、補充教材、評量紀錄等。

(三)教學省思:對教學計畫執行結果、學生反應、學生成績……等檢討與改進。

(四)教室經營:對特殊學生的掌握與輔導紀錄、參加學生輔導管教知能研習紀錄……等等。

(五)進修、研究及出版紀錄:包括學校及業界進修證明、發表的文章、申請的專利、得獎、著作、個人專

   業成長文件及績優事實資料。

(六)各類服務證明:擔任教師外之其他職務,如:校內行政工作、校內及校外服務證明、獲得的感謝狀等。

【說明】

1.    ()()項請檢附總體課程計畫書之相關內容。

2.    調查標準日為前兩年,如:112學年度受評,須提供110111兩學年度資料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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